「廣西壯族自治區」: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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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簡曰'''桂''',今為[[中華人民共和
== 政區 ==
有十四[[地級市]],地級市下轄三十三[[市轄區]]、七[[縣級市]]、五十七[[縣]]、十二[[自治縣]]。
地級市者:[[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史==
此地原屬百越一部西甌、雒越之裔。自秦一統中原,南征百越,始置[[桂林郡|桂林]]、[[象郡|象]]等二郡,其地為之轄。及秦亡,秦將[[趙陀]]以中原絕遠而立國,稱[[南越]](南粵),初沿秦制,朝西擴增國域。是時為[[前202年|乙亥年]],大漢初定,[[漢高帝|高帝]]以故秦之嶺南三郡(南海、桂林、象三郡)轉封長沙王[[吳芮]],然此三郡仍為趙佗實掌之。
及[[前196年|乙巳年]],佗臣大漢,高帝詔封佗為南越王。[[前181年|庚申年]]秋九月,南越侵盜漢長沙國,與漢交惡<ref>《漢書卷三.高后呂氏紀第三》:「七年秋九月,南越侵盜長沙,遣隆慮侯竈將兵擊之。」</ref>。後佗亦稱帝,閩越、夜郎、同師等國亦臣南越國。[[前179年|壬戌年]],南越國與西漢修好,佗再臣於漢。
[[前111年|元鼎六年]],漢平南越,置[[交趾刺史部|交州刺史部]],州治[[番禺]](今[[廣州]]),廣西大部屬交州蒼梧、鬱林二郡。
及隋,大業三年,州郡改制,州以下郡改直隸中央。又及唐貞觀元年,[[唐太宗|太宗]]始置貞觀十道,今廣西大部,劃隸[[嶺南道]]。
及大宋立國,至道三年,分廣南路為二,設置廣南東路、廣南西路,即「廣東」、「廣西」之名由來。
及大元,原廣南西路劃歸湖廣行省轄,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和廣東省雷州半島,且歸湖廣行省管轄。元末,始置「廣西等處行中書省」。
己丑年,人民解放軍攻佔全廣西,設廣西省人民政府。
辛卯至乙未年,欽州、廉州(即今欽州、防城港、北海)自粵劃入桂。
戊戌年,置「廣西僮族自治區」。乙巳年,奉令改「廣西壯族自治區」。
== 它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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