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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十七條」: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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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一月一五日 (日) 一五時〇一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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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zd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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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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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校官
、
有秩
一六二六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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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一一月一日 (三) 〇一時〇三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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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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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行:
九曰、信是義本。毎事有信。其善悪成敗、要在于信。群臣共信、何事不成。群臣无信、萬事悉敗。
十曰、絶忿棄瞋、不怒人違。人皆有心。々各有執。彼是則我非。我是則彼非。我必非聖。彼必非愚。共是凡夫耳。是非之理、詎能可定。相共賢愚、如鐶无端。是以、彼人雖瞋、還恐我失。
、
我獨雖得、從衆同擧。
十一曰、明察功過、賞罰必當。日者賞不在功。罰不在罪。執事群卿、宜明賞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