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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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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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地方
|地方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省(虛置)
|地方原文 = 台湾省
|旗號 =
|徽號 =
第七行:
|歸屬 =
|所屬 =
|屬地 = 屬七市十六縣
|治所 = [[北市]]
|執事 =
|用語 = [[漢語]]
|人口 = 未知<ref>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未行人口普查。</ref>
|建置 =
|省置 =
}}
'''臺灣省'''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之臺灣級政區'''其地在號領臺灣、澎湖及其屬島嶼;然因,並置[[第二次共內戰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中華民國政府敗走權知灣,兩岸遂分治之省事故今[[臺灣省]][[中華民國|國府]]所且異乎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臺灣為虛置。中華人民共和國置,無有詳制,悉稱「待解放」,獨省會謂在[[國務院灣事務辦公室北市]]權知臺省事
 
== 政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未入臺灣,故無行政處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初,官歲布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處簡冊》於台灣省市縣制實為空,未註省會,但括注「待解放」三字。改革開歲發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處簡冊》,制詞及省會名進空,括注改「資料暫缺」四字,於是簡冊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圖中,省會則註「[[台北市|臺北]]」。
 
== 註 ==
{{reflist}}
{{stub}}
 
[[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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