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皓東」: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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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中桂''',字'''獻香''',號'''皓東''',[[清]][[廣東]][[香山縣]]翠亨鄉人也,[[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八月十五生於[[上海]]。父懷昕,字廷漢,號曉帆,長於翠亨村,冠禮後赴申城謀生。母王氏,香山縣泮沙鄉王屋村人也。
 
幼友[[孫文]]。初學於私塾,後赴[[香港]]習於洋塾。[[一八八四年|光緒十年]],與文受洗入[[基督教]]。[[一八九五年|二十一年]],文創[[興中會]]香港總會,繪[[青天白日旗]]為義師旗幟。同年十月廿六,策廣州起義,未成,後於廣州雙門底聖教書樓後禮堂擒,押南海縣署受審。
 
[[兩廣總督]][[譚鍾麟]],令南海知縣[[李徵庸]]提訊,命其跪下。皓東不從,慨書數千。李為之慨然,曰:「汝英年妙品,何為自取殺身之禍?汝不自惜,吾甚為汝可之。」陸大怒曰:
 
陸大怒曰:「中國地大物博,民眾甲於全球,徒以滿清政府政體專制,外交失敗,坐使貧弱達於極點。吾等今日舉事,本欲傾覆清政府,更立新共和政府,凡有效功于滿清如汝輩者,吾等滿擬殺一二以警其餘,今謀泄被執,我既不能殺汝,則汝今可殺我,有何可惜!」
 
時[[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美駐廣州領事]]欲保之,稱其為電報局翻譯生,非反賊。徵庸出示其供,領事無可奈何。十一月七日,鍾麟下令處死,年廿七。元配欖邊鄉莆山村黎玉清,無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