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校對」: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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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無編輯摘要 |
無編輯摘要 簽: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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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
為釐清職權,消弭爭議,兹列述分校、總校之責。
分校官者,簡察文章,凡言有所本者,加以校對,補正誤脱,暢達文辭,而後定為初定本
總校官者,經分校上呈,覆核文章,斟酌損益,以保無誤,文筆條暢,而後立為校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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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編輯摘要 簽:掌中纂 纂於掌中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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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
為釐清職權,消弭爭議,兹列述分校、總校之責。
分校官者,簡察文章,凡言有所本者,加以校對,補正誤脱,暢達文辭,而後定為初定本
總校官者,經分校上呈,覆核文章,斟酌損益,以保無誤,文筆條暢,而後立為校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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