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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綱五常」: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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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八日 (三) 一五時五〇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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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
議
|
勛
)
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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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八日 (三) 一五時五二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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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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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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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三綱五常'''者,
乃
古[[中國]][[儒家]]所倡之道德規範也,又曰'''綱常'''。三綱乃「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後者絕對從於前者,前者則表率於後者
。五常即「[[仁]]、[[義]]、[[禮]]、[[智]]、[[信]]」,乃[[五倫]]之規範也。
夫三綱、五常二詞,[[
前
漢]][[董仲舒]]首
道
倡
之,述於《[[春秋繁露]]》,然未詳述三綱何
指
謂
,五常則據[[孟子]]之「仁義禮智」,並「信」而成,以覆[[漢武帝]]策問。[[
後
漢]][[班固]]《[[白虎通義]]》始述三綱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宋[[朱熹]]始,三綱五常二詞方並用。
==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