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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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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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Abraham Lincoln O-77 matte collodion print.jpg|thumb|200px|林肯像]]
==歷==
林肯家貧,自學[[律師]]。[[一八三〇年]],爲輝格黨領袖、州眾議員。
 
[[一八六〇年|六〇年]],提名爲共和黨總統,當選,為十六世[[總統]]。美利堅南七州意性然,遂獨立,立[[美利堅聯盟國]]。林肯勸和未果,遂議起兵,統一美利堅。
 
[[一八六二年|六二年]]十二月卅壹日,總統[[林肯]]署令,置[[西維吉尼亞州]],明定廢奴之法於州憲。
 
[[一八六三年|明年]],《解放黑人奴隸宣言》,[[非洲|非]]裔百姓大喜,踴躍參軍,北軍勢力遂強。[[一八六五年|六五年]],勝。
 
南軍投降六日,林肯遇刺,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