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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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深衣'''者,[[中國]]之古服<ref><ref name="lee&chan2012">李申&陳衛平《哲學與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4-155頁</ref>。以其裾法有直曲之分。取法天地,所應者規、矩、繩、權、衡。
《[[禮記]]緇衣》云:短毋見膚,長毋被土。續[[衽]],鉤邊,要縫半下。袼之高下,可以運肘;[[袂]]之長短,反詘之及[[肘]]。[[帶]],下毋厭[[髀]],上毋厭肋,當無骨者。
製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故規者,行舉手以爲容;負繩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義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下齊如權衡者,以安誌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聖人]]服之。故規矩取其無私,繩取其直,權衡取其平,故[[先王]]貴之。故可以爲文,可以爲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完且弗費,善衣之次也。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如孤子,衣純以素。純袂、緣、純邊,廣各寸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