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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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幼年家貧,自學[[律師]]。一八三〇年,輝格黨領袖、州眾議員。
一八六〇年,獲共和黨總統提名,當選,為十六世[[總統]]。美利堅南七州意性然,遂獨立,立[[美利堅聯盟國]]。林肯勸和未果,遂議起兵,統一美利堅。
一八六二年十二月卅壹日,總統[[林肯]]署令,許置[[西維吉尼亞州]],加廢奴之法於州憲。
一八六三年,敕《解放黑人奴隸宣言》,
南軍投降六日,林肯遇刺,遂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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