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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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地級市'''者,義即爲一地首善之城府,以一城為治,轄方圓數十里地,於城內則領數區,外則領數縣、[[縣級市]],惟[[中山]][[東莞]][[嘉峪關]][[三沙]][[儋州]]、五地級市無區縣之領。官階同[[地區]],故名之。於當世中華,乃乙等政區(曰:地級行政區)。
 
時至二〇一年,地級市凡二百
 
==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