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麗君」:各本之異
[底本] | [底本] |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無編輯摘要 |
|||
第九行:
後二年,國府允其回國,惟當勞軍義演,麗君允之,乃歸,其後奔走勞軍,樂之不疲。或問曰:「或言大陸欲迎汝往歌,何如?」曰:「余亦於報章知之矣,然吾之歌於大陸之時,即[[三民主義]]行於大陸之日也。主義不行,不履其土矣。」
[[一九八二年|七十一年]],與[[香格里拉酒店]]董事長[[郭孔丞]]盟婚約
[[一九八九年|七十八年]],大陸[[六四事件|學運]]起,在港藝人舉[[民主歌聲獻中華]]以資學生,麗君與之,項
返[[巴黎]],會攝影師保羅,與之善,過從漸密,或有婚約。
[[一九九四年|八十三年]],以[[哮喘]]日篤,遷居[[泰國]][[清邁]]。
[[一九九五年|八十四年]],五月八日,
既歿,各界扼腕,後三日,移靈回台,國府特頒褒揚令,准靈柩覆[[中華民國國旗|國旗]]、[[中國國民黨黨旗|黨旗]],[[總統]][[李豋輝]]輓曰「藝苑揚芬」,國民黨追贈「華夏一等獎章」,一眾中樞俱往致祭。二十八日,舉靈葬于臺北金寶山,更以其名名葬所曰[[筠園]]
[[Category:民國列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