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麗君」:各本之異
[底本] | [底本] |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無編輯摘要 |
無編輯摘要 |
||
第九行:
後二年,國府允其回國,惟當勞軍義演,麗君允之,乃歸,其後奔走勞軍,樂之不疲。或問曰:「或言大陸欲迎汝往歌,何如?」曰:「余亦於報章知之矣,然吾之歌於大陸之時,即[[三民主義]]行於大陸之日也。主義不行,不履其土矣。」
[[一九八二年|七十一年]],與[[香格里拉酒店]]董事長[[郭孔丞]]盟婚約,將行禮,郭母以其舊事優伶,令其詳陳舊事,盡絕
[[一九八九年|七十八年]],大陸[[六四事件|學運]]起,在港藝人舉[[民主歌聲獻中華]]以資學生,麗君與之,項系紙板,書曰「反對軍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