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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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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行:
'''宦官'''者,或謂'''寺人'''、'''中官''',宮中之[[宮刑|閹]]人也。
《[[周禮]]》謂:宮者使守內,以其人道絕也。至[[東漢]],宦者盡用閹人,得弄權。至[[遼]],以太監職咸授中官,遂呼中官為太監云
。至[[明]],以太監職咸授司禮監秉筆太監
。
[[辛亥革命]],[[中華民國|民國]]肇建,宦官始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