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則」: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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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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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爲士
(從英文版翻譯來,未完待續)
第七行:
 
古來以名學為正術者,印度、中國、希臘也,今則多承希臘,而印度、中國則失其緒。
 
==肄言==
 
辭之是非以其辯式定之,而無涉乎言義,故名學以形跡為論理之本,判之為:形式邏輯、非形式邏輯、符號邏輯。數理又為符號之玄也。既然,當其出言立意,文軌字式因得而顯者,為句可解。故雖人有智拔群氓,發卓世之言,而以名學,刪其繁而微言之必咸可。是之謂顯形。形之顯,所以曉明其本蘊者也,而治理則者,恒蔽言文之浮幻,字法之異情,卉然以無歧之正語述焉,挈之以“與”、“或”,定之以“皆”、“有”。然後造立符文。故名學言事,必昭略儼然,而作學者之語。如云“人皆平凡者”、云“貓皆肉食”、云“希臘人皆達士”。如前之理,確於古時。昔亞里氏以不常語為《前分析篇》解說,首言察名但形質耳,唯其昭顯精玄者乃名學之關棙。故後世以巨製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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