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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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行:
加拿大故為[[大英帝國|大英]]之一部,今以總督代行英王事宜諸般,其具解散[[加拿大下議院|下院]]權,委任[[加拿大上議院|上院]]權
 
加國兩院,行政權皆付下議院,上院雖得駁斥之權,鮮有施之者耳。員不常定,今上院五人,下院三百八人,制以下院議院奉事者不得少於二百八十二人,民舉天下各選區一人入院,上院議員非民選,悉委總理察舉之而薦於總督。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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