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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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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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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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行:
帝方理政,能用劉健、丘濬、李東陽、謝遷、王恕、馬文升、劉大夏諸賢臣。帝亦勤於政事,早午間閒暇,乃開[[文華殿]]議政,復經筵侍講,每諮議群臣,大小咸感于德焉,帝重法制,令天下諸司審錄重囚,慎刑罰,賦入較成化朝增百萬石有餘,至二千七百萬石。戶增千萬有餘,弘治六年,得五千五十三萬九千五百六十一口。弘治七年有誘殺流丐而圖財者,帝皆刑之曰:人命至重,此曹乃以為貨殖奸巧,橫出所殺至數十人,罪難輕貸,其為首者凌遲處死,為從者斬並梟首示眾仍榜,於天下知之。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丁亥,以寡廉鮮恥,免吏部尚書[[萬安]]。十二月,憲宗喪逾百日,禮部請易喪服,帝不從。旋有主行三年喪者,帝聞之,廷議,不果。仍三年不受朝賀,素服。弘治元年正月,琉球來貢,以上貢過繁,卻之。左都御史[[馬文升]]上政治十五事,多有匡正,上命行之。[[一五零零年|弘治十三年]],欽定《問刑條例》。[[一五零二年|十五年]],《大明會典》成。[[一五零五年|弘治十八年]]五月初七日,帝偶染風寒,誤服藥物,遂鼻血不止而死,當是時「深山窮谷,聞之無不哀痛」。帝遺命曰:「東宮年幼,好逸樂,先生輩善輔之。」是年十月葬於泰陵。太子厚照繼位。是為[[明武宗|武宗]]。
== 宗室 ==
*[[孝成敬皇后]]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