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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級市」: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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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九月一一日 (三) 一六時四三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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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w4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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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〇
筆編輯
新文「'''地級市'''者,義即爲一地首善之城府,乃華陸州府,以一城為治,轄方圓數十里地,是為一地區,故名之。於當世中華,乃乙等政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二日 (四) 〇二時一一分審
纂
悔
122.234.148.80
(
議
)
共和國暫無年號。私稱之民國可,公然稱之非禮也。
後辨→
第一行:
'''地級市'''者,義即爲一地首善之城
府,乃華陸州
府,以一城為治,轄方圓數十里地,是為一地區,故名之。於當世中華,乃乙等政區(曰:地級行政區)。時至
民國九十六
二零零七
年,地級市凡二百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