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漢字」: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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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NCH2CO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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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Hanzi (traditional).svg|thumb|110px|「汉字」之繁體]]
'''繁體字''',又名'''正體字''',[[漢字]]之傳統者也。蓋中華漢字,本名非「繁體字」,正字'''正體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簡化字]]之時,曰舊字「繁體」,以別於體」,者。今[[中華民國|民國]]以未嘗納簡化字之故,猶以傳統字為「正體字」。
 
== 用 ==
今以繁體為官府之地方有三:[[台灣|台]]、[[香港|港]]、[[澳門|澳]]。

中原自[[簡化字]]通於都邑市井以降,廢除繁體,以廢而為「非規範字」,不復見正式書簡,公文不得用。雖未全絕之,惟可見於古文典籍、古跡、老店、港澳之佈告、書法技藝之屬。

[[新加坡|新]][[馬來西亞|馬]]二國,雖納簡體,然不限,故書者猶衆。
 
== 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