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銃」:各本之異
[底本] | [底本] |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返2001:DA8:1007:2F5D:0:0:0:D7E1(書)之審224525 |
返2001:DA8:1007:2F5D:0:0:0:D7E1(書)之審224524 |
||
第三行:
[[File:Kunisada surimono.jpg|thumb|女-找五公子]]
[[放手銃]],今俗云'''打手槍'''、'''手淫'''、'''打飛機'''、'''擼管'''、'''自瀆'''是也。正說謂'''自慰'''。放手銃之男,為足慾而布弄其[[勢]],助興以意淫,抑佐以淫穢視聽。畢洩而輟,乃忻如也。
俗語云:「一滴精十滴血」。[[中醫]]以為自瀆戕元勞神,虛精也;傳統以為自瀆逆理違天,邪淫也。然西學聲稱,食色性也,無妨大雅。曰人慾為「激素」驅馳,遂之以自瀆,則利新陳代謝,悖之,則致心神不寧,惟過猶不及耳。然據實而論,凡自瀆屢犯者,形容有衰色,決事易呆滯,意念不集而元氣盡散故也
第一三行 ⟶ 第一一行:
亞伯拉罕諸教所謂俄南之罪,教徒行之猶破戒焉。使徒保羅論到:「與其慾火攻心,不如嫁娶為妙。」先總統[[蒋介石|蔣公]]有日誌云:「吾病好色,以自慰振興精神。」後其深恐為眾所鄙而信靠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