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運河」: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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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韜
夏侯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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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巴拿馬運河''',系結[[太平洋]]、[[大西洋]]之[[運河]]也,位[[巴拿馬共和國]]中,全長八十一千三百[[米]],至寬處三百零四米,至窄百五十米。水深十四米上下。七萬[[噸]]級[[海輪]]可暢行焉。運河溝通二洋,舉世頗獲其利,近歲,運河歲行船萬四千有奇,行貨逾二億噸。
 
夫巴拿馬之地,介乎二洲二洋間,實呈東北-西南之勢,又多小丘,初浚之日,物力不逮,為取其便利,遂依地勢而行,其固非逕通東西者也。以其地勢,則西行之船,當先入[[加勒比海]],於[[科隆]]南入[[加通湖]];湖內急轉向東,後經河道東南行至[[巴拿馬灣]],再西向入太平洋,運河水位又高乎二洋二十米有奇,故其間設[[船閘]]以通往來,每須升船,輒入[[淡水]]萬[[立方米|方]]以計。其航道曲折蜿蜒,每有船入當循[[導航]]之引,且行且止,方可無虞焉。
 
== 史 ==
第八行:
迨至[[一八七九年]],諸國議決,以[[法國]]承其事。翌年元日,法府立「全球巴拿馬洋際運河公司」,破土浚之,時曆八年,耗法郎二十億, 終以物力不逮,[[瘟疫]]橫行而中途以廢。
 
[[一九零三年]],時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羅斯福]]以運河大利,欲續承其事,因商[[哥倫比亞]],然哥國議會未之允,遂陰資巴拿馬之二心者土,立巴拿馬共和國。十一月十八日,美巴立約,美國以[[美金]]千萬,得永久租借河區,並得沿河築路駐軍。又以美金四千萬,購法國運河開發權。乃於法國所浚故道,續為開拓,累耗美金三億七千萬,工程又歷時凡十有一年,掘土二億六千萬方,史載工亡五千六百又九人,或曰其數遠不止此。
 
[[一九一四年]],八月十五日,功成通航。較之麥哲倫故道,短其行程萬四千八百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