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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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行:
* 日治時期
明治二十八年六月,日人始治,設臺北縣,轄基隆、宜蘭、新竹三支廳,八月增設淡水支廳。
明治三十年,析臺北縣而增設新竹縣及宜蘭廳,同時廢支廳,於新臺北縣下置臺北、士林、新莊、滬尾、景尾、桃仔園、三角湧、樹林口、中壢、基隆、金包里、頂雙溪、水返腳等十三辦務署。
明治三十四年,廢縣置廳,裁撤辦務署,於原臺北縣轄區分設臺北、基隆、深坑、桃園、新竹等五廳。地方廳改制,臺北廳併基隆廳全部及深坑廳之大半,廳下分設十三支廳。
大正九年,復改革地方制度,廢廳置州、郡,本市現有區域隸屬臺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