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各本之異

[底本][底本]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損齋
無編輯摘要
損齋
無編輯摘要
第一七行:
帝方理政,開言路,去閹豎,能用劉健、丘濬、李東陽、謝遷、王恕、馬文升、劉大夏諸賢臣。帝亦勤於政事,早午間閒暇,乃開[[文華殿]]議政,復經筵侍講,每諮議群臣,大小咸感于德焉,帝重法制,令天下諸司審錄重囚,慎刑罰,賦入較成化朝增百萬石有餘,達二千七百萬石。戶增千萬有餘,達六千萬口。
 
[[一五零零年|弘治十三年]],欽定《問刑條例》。
 
[[一五零二年|弘治十五年]],成《大明會典》。
 
[[一五零五年|弘治十八年]],五月初七日,偶染風寒,誤服藥物,鼻血不止而死,當是時「深山窮谷,聞之無不哀痛」。帝復有遺命:「東宮年幼,好逸樂,先生輩善輔之。」是年十月葬於泰陵。太子厚照繼位。是為[[明武宗|武宗]]
== 妻子 ==
*[[孝成敬皇後]]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