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憲 (宋)」: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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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张宪張憲''',或云阆雲閬州人也。高宗建炎中,武德大夫、英州刺史、江淮宣司右军统軍統制[[岳]],稍至前军统领軍統領。建炎四年,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飞为飛為通泰镇抚鎮撫使、兼知泰州。前军统軍統制傅庆夸慶誇见诛見誅宪将庆军憲將慶軍军统軍統制。飞长飛長从宪为從憲為部曲。
 
绍兴紹興二年,以亲卫親衛大夫、建州察使、神武副飞为权荆飛為權荊路安使、管,故武功大夫、团练團練使、知郢州曹成。至莫邪卒郭先登,成众溃眾潰走。成将杨將楊兴杀興殺第五将韩顺將韓順夫,又杀飞殺飛弟翻,追擒之,再颡请顙請降。成走州,追之,禽其郝政。授武功郎、阁门閣門舍人。明年,飞讨飛討吉、虔,遣及武大夫、阁门閣門舍人王分道之。以力功,武略大夫、吉州刺史,落阁门閣門舍人。
 
四年,承宣使、神武后军统後軍統制、江南西路、舒、州制置使岳飞请复飛請復六郡,高宗之,以湖南路、鄂、岳州制置使,俄又兼州、汉阳军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又赐宪賜憲飞将飛將、徐庆战慶戰袍、金束各一。分遣宪复随憲復隨州,宪顿憲頓城,月余不能下,亲卫親衛大夫、安州察使、中军统领軍統領牛皋赴,三日而下。又武功大夫王贵复邓貴復鄧州,金、合兵屯州之西北,制董先出奇要,大之。贼将賊將高仲入城守,附而上,遂克之。
 
六年,起复检復檢校少保、武国军节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副使、武昌郡开国開國公岳罹目疾,以直徽猷、湖北京西宣参谋參謀官薛弼,右宣郎、湖北京西宣参议參議官、提京西南路常平茶公事、兼权转运權轉運提刑司公事李若及宣司事同提一行事务张宪视務張憲視事。
 
明年,起太尉、武国军节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使、武昌郡开国開國公岳忤旨,擅去职终職終,兵部侍郎宗元判湖北京西路宣司事。朝命既下,群情时宪時憲移疾,、知襄府薛弼临军臨軍心乃安。
 
十年,金人渝盟,少保、武国军节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路宣使兼河南北路招使、武昌郡开国開國公岳以前军统軍統制、同提一行事务张宪击務張憲擊将韩將韓于颍於潁昌府,之,复颍復潁昌。又府。
 
明年,以岳飞为飛為少保、密副使,以武安承宣使、御前中军统軍統制王贵为权貴為權制,副之,飞军飛軍。初,宪数憲數功,名位每,至都指使、察使、御前前军统軍統制。
 
左武大夫、果州防御使、差充京东东東東路兵马钤辖馬鈐轄、御前前制王俊,以故,每为宪為憲所抑,年未一官。遂受安民靖功臣、少密使、济国濟國俊旨,污宪与飞长憲與飛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醴泉观云觀雲谋还飞謀還飛兵。父子皆下,被掠不伏。守御史中丞俟卨以众证眾證决飞斩決飛斬宪绞憲絞徒三年。成,高宗特赐飞賜飛死,皆以事,籍其家,子流徙。
 
孝宗立,追复宪復憲元官,四子各承信郎。赠宁远军贈寧遠軍承宣使。
 
==據==
#《宋史》
#《金佗稡
#《金佗续编續編
#《三朝北盟会编會編
#《建炎以系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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