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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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Y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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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行:
然宇宙邃遠,豈窺能盡,後見有大於冥王星者,大行星之論遂見紛紜。[[二〇〇六年]],[[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大會乃定行星之義以三:曰繞恒星者,曰質量較大,引力與自轉相衡保其形為[[球體]]者,曰無攝乎近軌之他物且能除之者。但合乎前二者為[[矮行星]],餘皆稱[[小天體]]。太陽系僅餘八行星,冥王星降為矮。
 
又,行星有二,曰固態,曰氣態,前者二。地球水、金、火者餘,曰故態,以岩、金為實,是者為[[類地行星]] ;後者巨甚,環氣,木、土、天、海四星皆然,不合[[生]]命存活。以學術論,行星存乎宇宙,當不可勝數。今察得太陽系外行星二百餘。迄今僅知生命存於地球也。
 
{{太陽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