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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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古[[楚庭]]也。傳[[周夷王]]時,有五仙駕羊臨楚庭,以[[稻]]穗贈民,故亦以'''穗城'''、'''羊城'''稱。[[越]]既滅,越相[[公師瑜]]帥遺民至,城曰南武。[[秦]]平百越,置[[番禺縣]],為[[南海郡]]治。秦
[[中華民國]]既立,廢府制。[[一九一八年|七年]]置市公所,毀城開路。[[一九二一年|十年]],割南海、番禺二縣地,置'''廣州市''',以[[孫科]]任市長,為[[中國]]置市之始。時[[英國]]仍據[[沙面]]為[[租界]],又於[[上海]][[五卅慘案|射殺國人]],海內震怒,廣州工人罷工示威,自東校場至[[沙基路]],英人竟[[沙基慘案|以槍彈驅人]],死傷五十餘,乃聯[[香港]]工人罷工十六月,史稱[[省港大罷工]]。[[陳濟棠]]治粵,以廣州為首善之地。至[[抗日戰爭]]前,市區煥然,人口滋殖,達百二十萬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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