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各本之異
[底本] | [底本] |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細 →沿革 |
細無編輯摘要 |
||
第二〇行:
[[中華民國]]既立,廢府制。[[一九一八年|七年]]置市公所,毀城開路。[[一九二一年|十年]],割南海、番禺二縣地,置'''廣州市''',以[[孫科]]任市長,為[[中國]]置市之始。
== 政區 ==
|
[底本] | [底本] |
細 →沿革 |
細無編輯摘要 |
||
第二〇行:
[[中華民國]]既立,廢府制。[[一九一八年|七年]]置市公所,毀城開路。[[一九二一年|十年]],割南海、番禺二縣地,置'''廣州市''',以[[孫科]]任市長,為[[中國]]置市之始。
== 政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