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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祗」: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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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四) 一三時五五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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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棗祗'''本姓棘,先人避難,易為棗。始與[[
魏武帝|魏武
曹操
]]共舉義兵,周旋征討。後[[袁紹]]在[[冀州]],亦貪祗,欲得之。
== 堅守東阿 ==
祗深附託於
魏武
操
,使領東阿令。[[呂布]]之亂,[[兗州]]皆叛,祗率厲吏民,拒城堅守,惟范、[[東阿]]完在,由祗以兵據城之力也。後[[曹魏|魏]]軍糧乏,得東阿以繼,祗之功也。
== 許下屯田 ==
魏武
操
破[[黃巾]]定[[許]],當興立[[屯田]],時議者皆言當計牛輸穀,佃科以定。施行後,祗白以為僦牛輸穀,大收不增穀,有水旱災除,大不便。
魏武
操
猶以為當如故,大收不可復改易。祗猶執之,。時故軍祭酒侯聲云:『科取官牛,為官田計。如祗議,於官便,於客不便。』聲懷此云云,以疑令君。祗猶自信,據計畫還白,執分田之術。
魏武
操
以祗為[[屯田都尉]],施設田業。其時歲則大收,後遂因此大田,豐足軍用。
== 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