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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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yuen
Ericyuen
第三一行:
== 行政 ==
 
比利時為君主立憲制聯邦,國奉比利時王為君,首都之外,北境為法蘭德斯區、南境為瓦隆區,並列三區,主民政事。
 
政區之外,復建三社,以言語分之。法蘭德斯區建荷語社、瓦隆區西建法語社、東建德語社。主文教事。
第三七行:
各方共建聯邦政府於首都,如議會制例,選議員入國會組內閣執政。主國之大事。
 
南北之民,以宗教、言語相爭既久。[[二零一零年]],[[新法蘭德斯人聯盟]]選為最大黨,以主法蘭德斯區獨立,拒與瓦隆區[[法語社會黨]]協同組閣,致五百餘日無聯邦政府,並有分國之說興。卒以[[金融海嘯]]之遺禍,南北復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組閣。
 
== 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