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參崴」:各本之異

[底本][底本]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夏侯韜
無編輯摘要
Itsmine
無編輯摘要
第一行:
'''海參崴''',在[[外東北]],處海濱。故[[中國]]土,今屬[[俄羅斯]]。地在中俄朝交界,為俄國東方要鎮,駐有重兵。亦水師營落也。其名由也,或云盛產海參,或云出先民語。
'''海參崴''',俄名'''符拉迪沃斯托克'''([[俄語]]:Владивосток,羅馬化拼寫: Vladivostok,有「臣服東方」意),故[[中國]]領土也,今為[[俄羅斯]][[濱海邊疆區]]首府,[[遠東]]之首邑。
 
元時,稱永明城。及清,屬[[吉林將軍]]領。康熙間,俄人數圖之,未果。至咸豐時,外夷橫行,無力抗俄,遂訂[[北京條約]],割外東北地,海參崴亦在其中。
地近俄中[[朝鮮|朝]]三國之界,三面臨海,蓋俄國之[[太平洋]]大港也,為[[俄羅斯太平洋艦隊]]駐蹕之所。
 
{{stub}}
考其地名,或云以盛產[[海參]]故,或云出乎先民土語。今之[[中華民國|民國]],猶以漢名註之於地圖。
 
[[Category:中華地方志]]
考其史,可溯至[[唐]]季,先民繁衍生息不輟,漁獵為生。[[清]],[[朝廷]]以[[吉林將軍]]領之。
[[Category:俄羅斯地方志]]
[[康熙]]年,俄人以其水終年不凍,數謀占之為港以出太平洋。後,清俄[[尼布楚條約|尼布楚會盟]],明約以屬清。及至[[咸豐]],國勢日衰,俄遂藉[[北京條約]]占之。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兩國盟《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於[[莫斯科]],亦明示此地屬俄,然萬民猶念之,以俄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