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溝橋事變」: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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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溝橋]]在[[北京|北平]]城西南十五公里[[永定河]]上,乃南出北平之咽喉。二十六年六月,[[日本]][[中國駐屯軍]]至盧溝橋畔操演。七月七日,操演之所近於[[國民革命軍]]駐地,未嘗通告。國軍以其進犯,調兵布防。日軍遂稱被襲,還營。夜,言一卒失蹤,欲尋於[[宛平]]城,國軍拒之。未幾,該卒還。日軍猶于戌時炮轟攻城。國軍第二十九軍三十七師二一九團[[吉星文]]部力禦之。
 
十七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發[[廬山宣言]],明言「政府對於蘆溝橋事件,已確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且必以全力固守這個立場。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備應戰,而決不求戰。我們知道全國應戰以後之局勢,就祇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幸求免之理。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國人抗戰守土之心遂堅。二十八日、三十日,平[[天津|津]]繼陷。至是舉國抗日,鉅戰八載,迄[[一九四五年|三十四年]]八月中,日軍投降方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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