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溝橋事變」: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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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變''',亦作'''盧溝橋事變''',
[[盧溝橋]]在[[北京|北平]]城西南十五公里[[永定河]]上,乃南出北平之咽喉。二十六年六月,[[日本]][[中國駐屯軍]]至盧溝橋畔操演。七月七日,操演之所近於[[國民革命軍]]駐地,未
十七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發[[廬山宣言]],明言「政府對于蘆溝橋事件,已確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且必以全力固守這個立常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備應戰,而決不求戰。我們知道全國應戰以後之局勢,就只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幸求免之理。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國人抗戰守土之心遂堅。二十八日、三十日,平[[天津|津]]陷落。至是舉國抗日,鉅戰八載,至[[一九四五年|三十四年]]八月中,日軍投降方終。
[[Category:民國紀事]]
▲七月七日,操演之所近於[[國民革命軍]]駐地,未曉之。國軍以其進攻,亦調兵防範。日軍遂言以「受襲」返營,夜,言以一卒失蹤,欲入[[宛平]]城以尋,國軍拒之。未幾,該卒返營。日軍猶于戌時炮轟攻城。國軍第二十九軍三十七師二一九團[[吉星文]]部力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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