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銃」: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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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銃''',[[火器]]之小者也,大者為[[炮]]。或稱'''鎗'''、'''槍'''<sub>槍者,本謂木兩頭銳,以拒人之械也。清人以之稱銃,遂雜有此意。但除滿清官話之外,各地方言如閩南語則未改之,有官話之銃其發音較為拗口之說</sub>。
==簡史==
此器造於南[[宋]],初為竹管製也,名曰突火槍。[[元]]時乃改銅鐵製,始呼銃名。
蒙古軍征西域,乃傳入歐羅巴。細視其類,備有多用。手持之銃曰手銃,為單人斃敵之用。崩城之銃曰碗口銃,以其形大似碗口爾。碗口銃為后世[[火炮]]之祖也。
清季以來,歐羅巴製銃青出於藍,益[[火繩]]、[[望山]]之器,其力倍于初,精準更甚,上可落飛[[鳥]],下可擊走獸。俗呼稱鳥銃。傳至中土,匠多仿製。
滿清入中原,攻城陷陣多操此物,及平,遂廢藏。然滿人騎射起家,固重之。
初,銃式乃燧發出彈,須火引,故臨戰諸不便,屢有啞火,故遜於西式。長毛亂后,重啟用,設廠鑄新器,求器物之改革,以挽頹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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