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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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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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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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行:
中華曆法肇於夏,然文獻不足征也。《[[尚書]]·[[堯典]]》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釐百工,庶績咸熙。」其真偽莫辨。殷契或見十三月,閏法已具。有曆至唐初,曆皆用平氣平朔及閏周,日久差顯,加之測日密,算日精,后世定歲差、廢閏周、改平朔為定朔乃至改平氣為定氣,中華曆法之理備矣。歷代改曆行用百餘种,今擇其要者述以明沿革:
 
*[[顓頊曆]],首征文獻也。秦並天下所頒,歲周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日之一,朔望月二十九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建亥,閏置九月後,稱後九月。行用至漢武。
*[[太初曆]],漢[[公元前一〇四年|太初元年]]頒,歲周三百六十五日又一千五百三十九分日之三百八十五,朔望月二十九日又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故又稱八十一分曆,以無中置閏,建寅。是後曆皆以無中置閏且建寅。
*[[大明曆]],梁[[公元五一〇年|天监九年]]頒,始定歲差,改閏周為三百九十一年百四十四閏。此前皆用十九年七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