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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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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一一月二七日 (四) 〇三時四九分審
纂
方林
(
議
|
勛
)
分校官
一四七
筆編輯
細
蓋曆法先定氣復以支命之,後建首方得以数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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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一一月二七日 (四) 〇四時三五分審
纂
悔
Itsmine
(
議
|
勛
)
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四
筆編輯
無編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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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行:
恰逢仲冬時節,蓋始於公曆[[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至[[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間。[[日]]處[[黃經]]二百七十度,直射[[南迴歸線]]。是日北半球夜至長,晝至短。
終
冬
至,陰氣之極也,極而致反,故有謂冬至一陽生。易[[復]]卦云:「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又,《[[後漢書]]》禮儀志:「冬至前後,加子安身靜體,百官絕事,不聽政,擇吉辰而後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