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校對」:各本之異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Itsmine
無編輯摘要
Itsmine
無編輯摘要
第三行:
為釐清職權,消弭爭議,兹列述分校、總校之責。
 
分校官者,簡察文章,凡言有所本者,加以校對,補正誤脱,暢達文辭,而後定為初定本(在該文下方,按過目即可)。(注︰言有所本,非必為[[Wikipedia:卓著|卓著]]、[[Wikipedia:正典|正典]],蓋卓著、正典,須長略得宜,文采煥然,以為懿範。)
 
總校官者,經分校上呈,覆核文章,斟酌損益,以保無誤,文筆條暢,而後立為校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