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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凡例」: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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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〇七時五四分審
察源碼
虞海
(
議
|
勛
)
一八五
筆編輯
十一:毋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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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〇七時五九分審
察源碼
虞海
(
議
|
勛
)
一八五
筆編輯
細
無編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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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
大典既立,樂見同仁,共襄盛舉。然大典自有制度,宜先深悉,免致爭論。
兹列大典十
一
要︰
一︰書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