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鼎漢武帝年號也。始於前一一六年,止於前一一一年,凡六年。

元鼎四年得寶鼎,是元鼎之所來。亦以此有所推知,謂元鼎乃年號之初,前號皆為追立。

大事

元鼎元年

元鼎二年

  • 張騫烏孫返國,受封「大行」,位列九卿之一。
  • 南越明王趙嬰齊薨,子哀王趙興嗣。
  • 武帝欲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作平錢數,每一千錢一算,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隱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餘半入官,謂緡。武帝元鼎二年。[一]

元鼎三年

元鼎四年

元鼎五年

  • 南越國相呂嘉叛,弒哀王、樛太后使。武帝大怒,遣十萬漢兵分五路伐南越國,擒獲南越王建德、呂嘉,南越國亡。遂置南越為九郡。
  • 漢齊國國相卜式上疏請擊南越,獲賜關內侯之爵、金六十斤、田十頃、拜御史大夫、位列三公。然因一百又六位列侯上繳金子成色不足而丟失爵位,史稱酎金失侯

元鼎六年

  • 新設交州刺史部,以統治南越國舊地。
  • 自秋入冬之時,漢滅閩越。
  • 於隴西置敦煌郡,同酒泉、張掖、武威合稱河西四郡,歸涼州刺史部管轄。

紀年

元鼎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西元 前一一六年 前一一五年 前一一四年 前一一三年 前一一二年 前一一一年
干支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引據


元狩
炎漢年號
元封
  1. 《史記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