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哈爾濱越獄案

高玉倫者,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延壽縣人也。性烈。 少時嘗讀七年書,因家貧,遂罷。 玉倫好,然不善飲,每醉多惹是非。一日玉倫怒而醉殺一人,旋即入獄。玉倫自知來日無多,無以為報,思母益甚。 時獄吏鬆弛,人浮於事,遂起越獄之心。 因與同獄犯王大民、李海偉合謀勒殺獄吏,更衣泰然而出。 官府大驚,急調萬餘巡捕圍剿,玉倫晝伏夜行,幾不可得。 時值中秋,入夜清寒。 玉倫饑寒難耐,乃潜入一小賣鋪得月餅、燒酒香烟若干並薄被、棉襖各一件以禦寒,臨行遺百餘文錢於桌幾是為交換。 獄吏藉此線索後五日急捕猶不能得。 時王大民、李海偉者俱已落網,惟玉倫行踪難覓,萬千線民愈發奇之,亦倍感官府無能。玉倫有侄女曰宜者,嫁於塗家,居王家屯,素與玉倫相善,多有往來。 玉倫常言:夫立於天地,當死得其所! 暗思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將一死。 乃夜訪塗家,謂宜曰:吾將死,有家難歸,上有老母,膝有兒孫,無以為報,官府懸賞十五萬取吾人頭,願以此相資,代為盡孝,幸勿得推! 明日吾將重返汝家,早做準備。 言罷乃去。 宜痛哭於地,塗家亦感傷無限。 翌日,乃大擺筵席,以為送行之意。 席將散,玉倫昂首而入,持酒啖肉,泰然自若。 須臾飯飽,乃示意塗公報官,及巡捕將至,授意縛於階前,佯罵曰:汝賣我,死難瞑目!